學分認列

為強化學生自主學習提供多元學習管道降低系所開課負擔並增進學生國際觀,國立臺北大學特別規劃數位自學課程學分認列」制度,並訂定國立臺北大學數位自學課程作業要點,以鼓勵各系(中心)、院國際課程平臺選擇優質數位課程供同學修習提供學生更豐富的學習體驗。

教學單位選課及審課流程

Step 1. 各系(中心)、院逕行至法規認可之國際學習平臺擇定優質數位課程,決定課程學分數及學分認列方式。

Step 2. 各系(中心)、院填具數位自學課程資料表專業科目規劃表系課委會院課委會核。

Step 3. 各院彙整數位自學課程提案資料送交教學發展中心,由教發中心統一提交校課委會審核。

Step 4. 最終審核通過之課程,將由教發中心公告於本頁。

學生修課及學分認列流程

修課

Step 1. 學生至教發中心數位自學專區或各系所公告網頁,確認可修習之數位自學課程

Step 2. 於每學期加退選結束前填具數位自學課程修課申請表,經開課單位及所屬系所審核用印後,繳交正本至課務組備查

Step 3. 逕至學習平臺完成註冊,並自主修習課程。


學分認列

Step 1. 修課完成後,於規定期限內填具數位自學課程學分認列申請表,並檢具完課證明或修課證書(Certificate),向所屬系(中心)、院申請學分認列審查。

Step 2. 各系(中心)、院將審查結果統一於每學期期末考週送交註冊組辦理學分認列。

注意事項

認列數位自學課程列表

請前往【數位自學】>【核可課程】查看

常見問題

Q1.全部的數位課程都可以認列學分嗎?

A1.核可課程請至【雲學院】>【數位自學】>【核可課程】查詢。

Q2.要申請數位自學課程要經過開課單位審核嗎?

A2.欲修習數位自學課程者,應於每學期加退選結束前填具【數位自學課程修課申請表】,經開課單位所屬系所審核用印後,繳交申請表正本至課務組備查,否則不予認列學分。

Q3.碩士生是否可以申請數位自學課程?

A3.目前數位自學課程適用對象為學士班學生。

Q4.數位自學課程學分認列最多幾學分?

A4.以認列畢業學分6學分為上限。各系(中心)、院另有更嚴格規定者,從其規範。

「國立臺北大學數位自學課程作業要點」、「數位自學課程資料表」、「數位自學課程修課申請表」、「數位學課程學分認列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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